四川省射洪县射洪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
通 知
各年级、班: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宣扬先进,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精神,根据遂教函、射教函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度市、县、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根据县教育局通知精神,学校成立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领导小组:
组 长:韩思良
副组长:钟 晓
成 员:文国模 龙 明 王 现 何德旭
谢建明 王 强 宋 勇
2、市、县、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德育处组织各年级、班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
市、县、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年级在校生,本学年度以前已被评选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和市、县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劳动,在同学中能起表率作用。
“优秀学生干部”除以上条件外,还应有自觉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
的思想和行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承担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深受师生好评。
2、学习方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秀。推评为市、县三好生的学生,各科成绩不低于80分。
3、体卫方面: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要求市级75分,县校级70分。
四、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先进班级体的评选必须具有“团结、进取、勤奋、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该班级同学团结互助,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正、学风浓,在学校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声誉。
五、名额分配
级
别 |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三
好 |
优
干 |
先
进
班 |
三
好 |
优
干 |
先
进
班 |
三
好 |
优
干 |
先
进
班 |
市级 |
1 |
|
|
|
1 |
|
1 |
|
1 |
县级 |
13 |
6 |
1 |
13 |
6 |
1 |
13 |
8 |
|
本着“有特点、求全面”的原则和条件,各班评选校级“三好”学生1名,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
六、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年级、班要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公布条件、公布指标,由学生无记名投票,民主推荐,并广泛征求班委会成员和科任教师意见,并将结果报学生德育处审查。
2、各年级、班经民主评议确定对象后,于3月28日11:30前将各级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用钢笔或微机填写后交学生德育处(市级一式三份,县级一式一份,校级一式一份)。
3、上报的登记表破烂或字迹潦草,填写不规范,不予审批。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