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射洪中学校文件
射中校发(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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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8号),以及《四川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精神,为保障和推进我校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与内容
综合实践课由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个部分构成,各部分内容既有共同的教育目标要求,又各有侧重。
(一)研究性学习活动目标与内容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主要目标: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主要内容:以认识和解决某一问题为主要目的的调查研究、实验研究、文献研究等课题研究类活动;以解决一个比较复杂的操作问题为主要目的的社会性活动的设计和科技类项目的设计等设计类活动。
(二)社区服务目标与内容
社区服务的主要目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提高沟通能力,培养社会交往能力;养成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形成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精神和情操。
社区服务的主要内容:参加义务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等公益活动;参加法规宣传、环保知识宣传、科普宣传等宣传教育活动;参加社区特殊人群扶贫帮困、敬老助残等帮扶活动。
(三)社会实践目标与内容
社会实践的主要目标:培养学生人际交往、组织协调、实践操作等基本能力;学会交流、分享,养成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形成社会责任感和积极的人生态度。
社会实践的主要内容:参加传统节日、重要纪念日活动,班(团队)主题教育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校内活动;参观各类教育基地,开展各种专项调查,进行社区环境考察等考察活动;军训,学工,学农,学商,勤工俭学等体验活动。
二、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办法
我校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直接管理机构为学生德育处,由教务处协作。
学校德育处要积极组织和指导综合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开好课程,组织实施,开展活动,监督过程,实施考核,确认成绩,确定学分。根据我校自身的条件和传统以及课程资源情况,对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进行整合与规划,开发有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一)研究性学习活动
1、研究性学习组织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作为组织人,各科任教师为指导教师。各班根据学生申报的研究主题,将全班分为8-12个研究实施小组,确定1名组长负责牵头,每一组配备一名学科尽量对应的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的具体指导,并依据各阶段任务,在每周规定课时集中或课后分散进行。德育处负责研究主题申报单的审批,相关的档案、研究过程记录、图片、材料、研究报告等的收集。
2、研究性学习活动学时要求。研究性学习共270学时,每周3学时。学生在三年期间至少完成3个专题研究。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弹性学时管理办法,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可以与某学科教学或专题教育结合进行。学校根据学生的研究过程、研究记录、研究成果等情况对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予以认定。
3、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形式。研究性学习活动可采取个人独立研究、小组合作研究、个人研究与全班集体研究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小组合作研究为主,小组成员应有三人以上。
4、研究性学习活动实施的一般程序。研究性学习的实施一般可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体验阶段和总结表达阶段。在学习进行的过程中三个阶段相互交叉和交互推进。
(1)准备阶段。师生共同参与,可以通过讲座、网站、板报、访问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动员,做好背景知识的铺垫,启发学生探究的动机,在此基础上确定研究范围或研究题目。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以申报建立研究小组,共同讨论和确定具体的研究方案,包括确定合适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如何收集相关信息,准备必要的物质条件等。在此过程中,学生要反思所确定的研究问题是否合适,是否需要改变等。这一阶段一般为每期第一学月。
(2)体验阶段。在确定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以后,学生要进入具体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实践、体验,形成一定的观念、态度,掌握一定的方法。
实践、体验的内容包括:①搜集、整理、分析信息资料。学生应了解和学习收集资料的方法,掌握访谈、上网、查阅书刊杂志、问卷等获取资料的方式,并选择有效方式获取所需要的信息资料;要学会判断信息资料的真伪、优劣,识别对本课题研究具有重要关联的有价值的资料;学会有条理、有逻辑地整理与归纳资料;最后综合整理信息进行判断,得出相应的结论。这时要反思所得结论是否充分地回答了要研究的问题,是否有必要采取其他方法获取证据以支持所得结论。②调查研究。学生应根据个人或小组集体设计的研究方案,按照确定的研究方法,开展调查,获取调查结果。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应如实记载调查中所获得的基本信息,并用文字、音像、制作等多种形式记录实践过程。③初步的交流。学生通过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得到的初步研究成果在小组内或学生个人之间进行充分交流。在交流、研讨中,学会认识客观事物,认真对待他人意见和建议,正确地认识自我,并逐步丰富个人的研究成果,培养科学精神与科学态度。这一阶段一般为每期2、3、4学月。
(3)总结表达阶段。学生要对自己在研究性学习活动中的感受、体验和获取的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总结、提炼,形成书面研究成果。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除通过研究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形式呈现外,也可采用召开辩论会、答辩会、研讨会,以及出展板、墙报,编刊物(包括电子刊物)等方式呈现。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应通过口头宣讲等方式在全班展示。这一阶段一般为每期最后一学月。
(二)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既可由学校、年级、教学班统一安排,也可根据学校要求由学生自主安排。
我校社会实践包含集中军训、分散假期实践。社区服务包括校园文明监督、交通执勤、主题宣传等形式。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有集体活动、小组活动和个人活动三种组织形式,主要通过集体活动和小组活动进行,由德育处统一策划,安排实施,各班班主任为责任人、组织者。
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实施步骤主要包括活动准备、活动实施、交流反思三个阶段。在活动准备阶段要分析学校或家庭所在地的资源及需求,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社会生活常识教育、活动记录方法培训等。活动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开展活动、记录活动事项、总结活动经验等。交流反思阶段主要包括展示活动成果、交流活动心得、进行活动评价等。
三、做好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原则
学分认定是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重要环节。根据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和特征,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中应注重学生亲身参与和学生全员参与,强调课程计划规定的学时和参与态度的考核,同时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要特别关注学生参与活动的过程和实践体验,重视对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进行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与对学生的指导要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发挥自己的个性特长,施展自己的才能,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
(二)学分认定办法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在对学生参加活动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学生每完成一项研究性学习活动课题(项目)、每参加一次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都应将有关情况及时记入《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记录表》(见附件)。教师要及时对学生完成的研究性活动进行评价。学校要对学生三年中参与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情况进行总结性评价。总结性评价合格的,才能获得规定学分。
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的程序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12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分认定条件
学生认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内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达到规定学时要求,完成至少3个专题(项目)研究,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得15学分。学生热心参与社区服务,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的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上,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得2学分。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必须达到1周,总结性评价合格,可获得6学分。三年内,凡符合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条件的,总计可获得23学分。
四、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德育处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实施工作的领导,学校相关处室要为实施综合实践提供设备设施和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各班解决在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大力建设兼职指导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确有特长教师的作用,鼓励他们向专职教师发展。各班要充分利用目前社会、家庭的教育资源,积极创造条件邀请社区、各行各业的优秀人员、学生家长帮助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三)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德育处要通过统筹规划、政策引导、争取社会支持等多种方式,开发和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职业学校、大专院校、企业、社区、农村、部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资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条件。并要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活动,主动争取社会、家长的积极配合,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参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课程研究。德育处、教务处要按照课程实施的要求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管理,积极组织和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讨活动。通过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选、专题讲座、成果展览、经验交流等活动,探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及其指导的规律。要以各各备课组、年级德研组为平台,大力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校本研修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指导水平和学校课程实施质量。相关处室要积极开展项目研究,不断提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
(五)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评估。教科室牵头组织学科督导组,要加强综合实践课的督导。德育处、教务处要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指导、检查和评估,确保认真执行课程方案。
(六)加强安全教育。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过程中,德育处要对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种活动。在教学期间,凡组织学生出校开展活动,班主任必须作好安全预案交安法处审批后执行;在假期到社区或其他单位参加社会实践,必须由党政办开出介绍信,需学校后勤配合的,要提前作好活动方案,由德育处协调安排。
2010年6月28日
主题词:综合实践课 实施方案
报:教育局
发:行政会成员、各年级、处室、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