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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射洪中学校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
[日期:2011-05-03]      来源:      作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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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学校开展教学教研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学校的宝贵财富,爱护书刊资料是每一个读者应尽的责任。
二、书刊从借出图书馆之日算起,读者应于一个月之内归还,超期按每天0.10元缴超期使用费。
三、凡有意破坏图书或者偷窃图书者,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的20倍处以罚款外,将报学校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图书破损 、涂抹者,按每一处一元赔偿。
五、遗失书刊资料应加倍赔偿,部份图书被遗失将以原价的五至十倍赔偿。
六、严重破损涂抹者参照图书遗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