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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射洪中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2016-03-10]      来源:高中安法处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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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射洪中学校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随着教职工的机动车辆不断增多,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凸显。为有效防范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校园车辆停放的整齐美观,营造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对校园车辆交通安全作出如下规定:

1、凡进出学校的车辆应服从学校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自觉接受学校安保人员的询问,配合做好有关车辆登记和停放等工作。

2、车辆进出校门应避开学生上放学的人流高峰时间,不与学生抢行,并按规定的校门和规定的路线进出学校,不驾车横穿校园。【规定路线:高一、高二教师车辆从消防通道(东门)进出学校,高三老师的车辆从繁荣校区大门经繁荣路、何家桥进出学校】。

3、上午大课间活动时间,禁止车辆在校园内行驶;上放学时间段,校外大货车、面包车等不得通行。这两个时间段,北门和东门门卫不得将相关车辆放进学校。门卫违规放行处30元/次。

4、校园内禁鸣喇叭;严禁按规定速度行驶,进出校门和拐弯路口减速慢行。(校园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进出校门、拐弯路口和广袤操场”等路段,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

5、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校内无证驾车、试刹车或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出现校园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保管好车辆钥匙,不借钥匙和车辆给他人使用,也不驾驶他人车辆。学校不承担车辆损坏和失盗责任。

7、校园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应按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并锁好车辆。在校门口附近区域、子昂路、友林路、保卫科监控室门前的花台四周,禁止停放车辆。学校保卫科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登记和通报或处罚。(同一车辆被通报2次以上,处车主50元罚款,在期末绩效考核中扣除)

8、校内大型活动需要对车辆临时限行时,需服从学校安法处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9、门卫要严格控制出租车进入校园。对老弱病残乘坐的出租车、三轮车,经门卫检查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及时离校。

10、学生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1、严禁在校内道路上嬉戏、踢球或进行其他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12、车辆和行人在校内行驶或行走应遵循置右原则。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首先观察道路两边情况,避让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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