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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中学校接转射洪县教师培训中心发送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实施方案》
[日期:2017-03-06]      来源:教科室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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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洪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实施方案

                (试行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 号《教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 意见(教师[2016]12号、《遂宁市教育局关于教师继续教 育学时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遂教发L2013]12号)等文件神,结合我县实际,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教师毎五年一个任期的聘任、培训、管理制度,大力提高教师队伍师德素养和务水平,到2020年,形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特制定《射洪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对象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基本要求

   (一)按培训学时规定

教师每学年须不少80继续教育培训。其中一类培训(市级和市级以上培训)不少40学时,二类培训 (县和片区、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及教师个人开展的教学研修 内容)不少于40学时

    新教师见习期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类培训不得少于60学时.

 一类培训学时可以代替二类培训学时,但二类培训学时不得代替一类

    (二)按培训学分规定

    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银行细则》在待发布中

    三、学时(学分)认证范围

   (一)一类培训

1、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批准举办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如教育管理干部岗位与提高培训、班主任培训、 骨千教师培训、省市送教活动,“国培计划”、新教师培训等。

2参加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究如教研活动、教育教学竞赛、学术研讨会、课题研究专题讲座、公开课、教研课、示范课等。

3、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立项教育科研课题的活动

4、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远程非学历培训

5、学历提升自学考试、公需科目考试

6、市教师培训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技能测试

   (二)二类培训

1、县教育行政部门(师培中心、教研室及业务股室组织的各类规范性培训和教研活动

2、教体局片区教研室和学校开展的教学研修活动.如校 本研修系列活动、赛课、讲座、学科教研组(备课组)教研活 动、公开课示范课)、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等

3、学校按上级党委、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开展的寒(署)假政治、业务学习。

4、教师自主教学研修、学习活动如教师参加和教学有关的网络知识模块学习,参加特长项目培训活动,撰写的教育教学心得体会和听课记录等

5、教师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著述,获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科研机构颁发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担任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坊的主研教师或课题组成员

6、射洪县教师培训中心举办的教师五项基本技能培训检测活动。

四、学时(学分)认证工作组织管理

成立以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朝阳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王髙军同志为副组长,政工股教研室高中股初中股、 学前小教办公室、师培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射洪县教师培训及学时(学分认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贵全县教师培训和学时(学分认证管理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办公室,由师培中心主任吴孝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学校、片区教研室师培中心等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机构,形成县域教师培训及学时(学分认证工作级责任联动机制。

(―)学校要建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学 时(学分登记员和学科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学时(学分认证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实施学年度校本培训计划,组织教 师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片区教研室开展的各类教师培训; 建立本校每位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证的电子档案,及时做好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及其学时(学分登记,要对每位教 师申报的各项培训按照学时(学分折算表进行初评

(二)片区教研室要成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教学教研员为副组长,各校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片区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领导小组要负责制订、实施本片区教师培训计划, 组织教师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师培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片区内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对学时(学分认证、登记情况进行抽査,对各项学时(学分认证的支撐材料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及时整改,

要对学校提交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进行初审。

(三)师培中心要建立县级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中心和认证专家团队,分月对直属学校和各片区教研室所厲 学校的教师培训及学时(学分认证工作进行视导,对直学校和片区教研室提交的每位教师的学时(学分认证登记及其 支撑材料进行核实,完成毎一年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县级认证工作。

 五、学时(学分)认证时间及程序

(一)学时(学分认证年度时限划定:按学年进行划定即从上一年8月起至本年度7月止

(二)学时(学分认证过程管理:师培中心从上—年11 月起至本年6月止以直属学校和片区教研室为单位,对教师 培训及学时(学分认证工作进行分类视导并 书面情况通报为专家团队集中进行学时学分)认证提供依据

(三)   学时(学分认证工作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1)申报时间:毎年7月上旬

2)申报内容及办法:

教师根据本年度个人培训研修情况,认真填写《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申报表》,准备好参加各类培训、研修的支撑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如教研成果获奖证书,教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述)、参加培训的学时证明或合格证、听记录、心得体会笔记本等,向学校学时学分)认小组进行认证提交

    2.校初评

(1)初评时间:每年7月中旬

(2)初评办法:

学校学时(学分认证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提交 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学分 申报表撑材料的真实性和数据进行考量,对教师培训的学时(学分认证进行初评

如果初评认定为合格,则收存教师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含电子文档),待提交片区教研室初审;如果初评认定为不合格,则明确要求教师在暑假期间补齐个人培训学时(学分),下期开校再评

3.片区教研室初审

(1)初审时间:每年9月上旬

(2)初审办法:

片区教研室根据各校提交的学时(学分认证材料(含《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组织片区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 理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片区内教师培训学时(学分是否达标进行认证初审,初审完成后提交师培中心进行县级学时(学分)认证.

时先查看片区内所有教师学时(学分认证材料的电子文档,再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教师参加有关培训的学时 证明、证书、发表刊物、听课记录、笔记本,专项材料等原件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即时组织相关学校进行整改

4、师培中心县级认证

(1) 县级认证时间:每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2) 认证办法:

师培中心根据直属学校和片区教研室提交的教师培训学 时(学分认证人数,组织“射洪县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 证管理专家团队”成员,分小组、分时段对全县教师培训学时 (学分进行县级认证工作,完成后提交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中心(学分银行)进行最后认证

县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管理专家团队按直属学校和 片区教研室提交的教师培训学时(学分认证资料,以学校为 单位,对认证材料料电子文挡不低于50%的比例抽样认证, 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原始资料进行配套对照审核。

(四)学校、片区教研室师培中心要加强对初评、初审、县级认证工作的管理,要做到毎位教师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可信,对毎位教师培训的学时(学分登记、认证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六、学时(学分)登记认证审核结果的使用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和教育厅有关教师培训的要求,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学分认证并合格是年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级、师资格定期注册登记等的必要依据每学年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学时低于80学时当年的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不能参加聘任、评优、 评职、晋级续聘新教师在见习期内未完成120学时培训,将延期转正五年内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培训360学时(学分任务的教师,其教师资格不再予以注册登记

                                              

               

                             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