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的
通 知
各片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遂宁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遂教办函[2017]72号)精神,为了促进全县学校艺术特色教育的加快发展,推动教师摄影艺术创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为第33个教师节献礼,现将组织我县教师参加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教师摄影作品大赛的各项工作,确保比赛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县 “教师摄影作品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何朝阳(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斌昌(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马继来、郑玮、谢均富、贺传安、张仕学、贾长春、丁贤锋、吴孝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师培中心主任吴孝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比赛活动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教师摄影作品比赛活动是提升广大教职工艺术修养、丰富师生艺术文化生活、展现射洪教育风采、推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平台。各片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确保这次活动扎实、有序、深入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各片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动员鼓励辖区内教师尤其是具有摄影爱好特长的教师积极参加这次比赛活动。原则上每个学校至少提交1幅以上作品;片区教研室和学校初选后,按教体局下达的参赛作品数量要求(附件1),上报市教育局宣传科。
(三)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县教体局将把各片区、学校组织教师参加这次比赛活动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提交的参赛作品及获奖情况进行专项通报。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7年6月中、下旬
(二)报名及作品提交:2017年6月26日至7月25日
(三)作品评审:2017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结果公布:2017年9月10日教师节前
四、参赛方式
详见《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
五、注意事项
(一)各片区教研室、学校要统一组织这次摄影作品大赛,对教师提交的参赛作品,要进行一次初步筛选,对存在抄袭、拷贝他人作品、电脑合成或政治倾向错误、主题模糊不清、质量低劣的,必须剔除出去。
(二)各片区教研室、学校要根据教师摄影作品参赛情况,指派专人填写《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作品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文档)一式2份,其中一份按要求上传遂宁市教育局宣传科,另一份发至射洪县教师培训中心邮箱3266733301@qq.com。
(三)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至8月20日,请各片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组织教职员工在“遂宁教育”官方微信平台积极投票。投票方式以单幅作品为单位,每个IP地址每1天可以投1票,所有访问用户均可参与。
附件1:《射洪县参加市首届教师摄影大赛参赛任务分配表》
附件2:《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方案》
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
射洪县参加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参赛任务分配表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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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
品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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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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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作
品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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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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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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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树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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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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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中实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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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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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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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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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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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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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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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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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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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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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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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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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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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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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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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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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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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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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岗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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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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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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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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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溪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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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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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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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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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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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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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榆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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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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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家片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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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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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方案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学校艺术特色教育的加快发展,推动我市教师摄影艺术创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丰富学校教师艺术文化生活,提高广大教师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为教师摄影爱好者搭建一个展示才华、交流学习的平台,展现美丽校园教书育人的好故事,宣传魅力遂宁的新面貌、新成果。
一、 活动主题
魅力遂宁、美丽校园。
二、 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含离退休教师),教育行政干部、职工。
三、 活动时间
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25日
作品征集阶段: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25日
作品初选阶段: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29日
网络投票阶段:2017年7月30日——2017年8月20日
评选初审阶段:2017年8月25日——2017年9月5日
评选总结阶段:2017年9月10日教师节前
四、 参赛方式
摄影作品投稿者须先关注“遂宁教育”(遂宁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遂宁新教育”微信公众号,然后在公众号下拉菜单“摄影大赛”中进行报名。参赛者需要提供以下“摄影作品信息”: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所在学校、联系电话、参与类别组别、作品创作简介(不超过60个字的文字说明,内容可以是与画面相关的诗句,作者的创作感悟等)。
同时用word文档编辑好“摄影作品信息”和图片一同打包发送至摄影大赛作品征集邮箱——市教育局宣传科2963198849@qq.com。
五、 作品评选
本次教师摄影作品大赛设评委会,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组成。评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网上投票数(折合占总分的30%)以及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折合占总分的70%)。
六、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主题鲜明、构图合理、作品健康、内容生动、作品富有感染力,突出人文关怀,注重艺术性,体现思想性,弘扬正能量。
2.每位参赛者原则上不超出3幅数码照片作品。数码照片可以是用数码相机或手机拍摄,可以是单照也可以是组照。如果是组照参赛,则一组作品控制在3—6张,组照作品可以是不同角度展示主题。参赛作品电子稿限JPG格式、每幅照片大小不小于2MB(手机)或4MB(数码相机)。画面主体内容(包括事件、景物和人物)仅限在遂宁市辖区范围内拍摄。遂宁市首届教师摄影作品大赛作品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表)。
3.拍摄作品形式、风格、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参赛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当微调,严禁电脑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改变原始影像信息的技术处理,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每位参赛作者最多上报三幅作品。
4.参赛者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展,应对报送的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凡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评、参展资格。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大赛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6.教师优秀摄影作品,选入《遂宁市教师优秀摄影作品集》,计划出书。对于参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非盈利性活动中使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微信,不再另付稿酬),获奖及参赛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
7.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8.本次活动自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截稿。参赛作品由本人将作品的电子文档发至市教育局宣传科(2963198849@qq.com)邮箱。
9.作品通过初评后,将在“遂宁教育”官方微信平台进行投票,所有访问用户均可参加,以单幅作品为单位,每天每个IP限投一票;并关注遂宁教育网(http://www.snsedu.gov.cn)的有关信息报道。
七、 奖项设置
设个人摄影作品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参赛入围奖作品若干名。对该项活动组织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获一等奖者,可直接成为市教育摄影协会会员。
八、 作品展示
在教师摄影作品中择优选80—150幅,由遂宁市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制作,计划于2017年9月教师节期间在遂宁市内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