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教体函〔2017〕153号
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射洪县第十届教学信息化作品和教育装备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片区教研室,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总结实验教学方面取得的经验,同时为2018年省市教学信息化作品和教育装备论文评选遴选优秀作品和论文。经研究,决定开展“射洪县第十届教学信息化作品和教育装备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中小学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项目
(一)教学信息化作品
1、评选作品范围
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机器人教学课例等)、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微课(使用多媒体技术在五分钟左右时间就一个知识点进行针对性讲解的一段音频或视频)。
2、参评要求
①参评作品内容及功能须与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相符合。
②所有参评者必须是参评软件的合法拥有者。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或在县级以上评选中获过奖的作品不在评比之列。
③作品须以光盘形式提交,提交的作品不能含有病毒。同时请认真、工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纸质文档并提交。表中填写的作品名称应与报送作品的名称一致;作品作者如对“作者声明”无异议,应在“登记表”落款处签名。
④参评作品由直属学校和片区教研室统一刻录光盘,但必须每件作品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以作品名称为文件夹名。文件夹内须包含作品本身及作品附件(“参评作品登记表”以及相关的作品创作目的、创作思路、技术应用、使用说明的电子文档)。
⑤注意所有提交作品的内容中不能有意显示作者姓名、学校等信息。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将不予参评。
(二)教育装备论文
1、评选范围及内容
①新课程实施后实验教学的研究与探索;
②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整合的探究;
③音乐、体育、美术、卫生、通用技术、图书等教育装备在应用与实践中的探究;
④实验室、校园网的建设、管理与应用实践;
⑤中小学教具和幼儿园玩教具的改制、自制、创新。
2、参评要求
①文章作者必须是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对于雷同,有抄袭、剽窃现象的文章,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及所获奖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②论文内容必须符合本次评选活动的范围,不符合的不予评奖。文章观点鲜明有新意,贴近学科教学实际,实践性强,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文字通顺。
③参评论文在杂志或网上已发表,必须注明杂志或网址名称,文章的引文请注明详细出处。
④已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奖的论文不得参评。
⑤合作论文的作者不得超过3人。
⑥论文用四号宋体字A4纸打印,论文结构(题名、作者姓名、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必须完整、规范。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以直属学校和片区教研室为单位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教学信息化作品(光盘、纸质“参评作品登记表”)、教育装备论文(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和“参评作品和论文推荐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各1份)报县教育体育局电教股。
四、作品和论文上报数量要求
小学、初中规模较小的学校,原则上推荐一件,作品和论文数量按照2:1上报,各直属学校和片区教研室上报的数量如下:
射洪中学30件 柳树中学20件 金华中学15件
太和中学20件 县 职 中20件 太和片区30件
柳树片区20件 金华片区15件 太乙片区8件
青岗片区8件 天仙片区 8 件 大于片区15件
复兴片区8件 洋溪片区 8 件 仁和片区 8 件
金家片区8件
五、评奖等级和证书
本次评选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证书由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颁发。评出的优秀作品和论文将推荐到市、省参评。
附件:1.参评作品登记表
2.参评作品和论文推荐名单
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