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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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开关水电、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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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电节约、月用水电在生均平均数得基本分,每高或每低于平均数0.5元,扣或奖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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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洁用器具、日常用品月消耗达平均数得基本分,每高或每低于平均数0.5元,扣或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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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且效果好。无损坏得满分,且奖励5分;有损坏则按损坏满50元扣0.5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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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有损坏门窗、门锁、床、柜、桌、凳、空调、热水器、盥洗台、厕所、管线、开关、计量器等及时报告、维修。报告及时维修好得基本分,否则迟一天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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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催收齐赔偿款。按时缴清赔偿款得满分,且奖励5分(维修后一周内缴清为按时),未按时一天扣1分;一月内未催收齐,根据欠费每满50元扣1分,扣完为止,且责成下月继续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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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校后在一至二周内提供住校生名单,且摸清缴费住校生人数及名单。按时完成任务好的得基本分。推迟一周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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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一个月内清理、催收齐住校费得满分,且奖励5分;如未催收齐,每生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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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管理住校生人数为平均数得满分。超平均数1人加0.1分,每少一人扣0.1分;学期中途增加1人加2分,减少1人则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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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小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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