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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员的通知
[日期:2023-09-14]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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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在四川省招收

飞行技术专业学员的通知


 

一、招飞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我院飞行教师;

2、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西藏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祥鹏航空公司、中国邮政航空公司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四川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外语语种英语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我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 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6、身体条件基本要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 168cm 或者超过 187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E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F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G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H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I 胸腔脏器手术史;

J 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M 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P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Q 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R 裸眼视力低于 C 字表 0.1(相当于 E 字表 4.0),矫正视力低于 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 2.00D;屈光参差大于 2.50D;行角膜屈光手术后未满 6 个月;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 18 周岁;

S 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T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U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V 哮喘病史

四、招飞程序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系统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高考前一年1015日开通考生注册功能,高考当年5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2.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考生,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4、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院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划定的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我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注意:凡有意报考的考生请到尊师楼2-10招生办公室咨询领报名表

                                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前。                                      招生办宣 2023-9